三天兩夜的文學營,我最喜歡的,是胡淑雯課堂中提到,偶合的概念。

 

生命中,最吸引人的事物,常常是一種美,一種可以帶來巨大感動的美;一種可以令人心碎的美,雖然有很多時候,這種美是殘缺的、破碎的、傷透人心的。而能夠深深觸動心弦,引發巨大的、激動的能量的人或事或物,又往往出乎意料,往往在自認為做好萬全準備後,偶然間狠狠地、猝不及防的破門而入。

儘管,總有人會為了渴望浸淫在這樣的美裡,而刻意的去經營這種美,甚至成為志業,好比畫家、作家、音樂家、情聖,有時也會成功,但總像食用乾燥食品般不真實,要想體會這種生命中最最深沉的美,唯一的途徑就只有靠著際遇和一顆敏感的、赤誠的心。

這樣的偶合總是寄寓在特定事物中,等待著某個巧合的契機,觸動開關,好像人生來都是破碎的拼圖,剩下來的稜稜角角不規則的、隨意又秘密的散落人間,靜靜的、耐心的等待著、等待著重回完整的那一天;等待著重新與母體接合的那一刻,而那一刻,生命將產生巨大共鳴,遭受震盪碰撞的靈魂會產生改變,變得更完整、更飽滿。

常常會有人問到,為什麼要有同情心、為什麼要學會幫助弱勢,得到的回應總是如果有一天你變成弱勢者也會希望別人這樣對你,我不喜歡這樣的答案,這是一個功利的答案,賦予的,是一種潛在的恐懼感,想要暗示你、威嚇你、逼迫你去行善,不,如果行善只純粹是為了這樣的理由,那將失去太多意義。

完美的事物通常不美,為了表現出華麗的、引人注目的外表,折損了太多的內涵,真正足以撼動心靈的故事;能夠昇華靈魂的意境,存在於邊緣的角落、陰暗的谷底,只有這些地方和生存在這些地方的人事物,才有足夠的內在分量去乘載這些鋒利的碎片,找尋這些碎片,需要的是炙熱的眼光,學會理解別人的理解;蔑視自己的蔑視。

我不知道,是否每個人離開時都帶著飽滿的靈魂走,但漫漫夜雨中,我看見一座點著燈的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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