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們讀童話書,書中始終有兩個角色反覆出現,好人和壞人,而最後的結局,始終如一,邪不勝正,但請注意,主角始終是好人。

從小灌輸這種思考模式的結果,就是我們將所有人進行分類,好人一類,壞人一類,而自己是自己的主角,所以自己永遠都是好人。

然而,好壞,也就是所謂的善惡,牽涉到情緒,當情緒介入判斷,事情往往有失真確。厭惡和同情尤然而生的結果,屏棄了我們琢磨這個問題的動機。

然則立竿見影,有光明必有黑暗,光明因黑暗而存;黑暗隨光明而生,二者本為一體。

孟子曰善,荀子曰悪,都只是片面觀察,狹隘解釋。

人性本身就有善和悪兩個面向。

更進一步說,人性本無善惡,善與悪,是人界定的,人就是人,人有理智、有情感、有錯綜複雜的思考,是這些導致人的行為,而這些行為沒有善惡,區別善惡的是人的主觀認知。

舉例來說,傳統的原住民,有獵人頭的習慣,在那時,這種行為是善,但同樣的行為,平移到現代,卻會被解釋為殺人魔。

另一個類似的例子,在美國紐約,有一個男子持槍在街頭掃射,死傷無數,男子後來被捕,細查他的經歷才發現,這位男子在伊拉克戰爭時,是一個殺敵無數的士兵,還曾經因為驍勇善戰而榮獲勳章。

同樣是殺人,在伊拉克殺他被解釋為保國衛民是大善;在紐約殺他卻變成隨機殺人成了大悪了。

或許你覺得殺人的例子太過極端,那好,我們舉同性戀的例子,羅馬教宗到現在還認為同性戀是褻瀆神明並且罪大惡極呢!

行為本非關善惡,區別善惡的,是我們的主觀認知。

我們能不能接受這種行為,是行為被定位成善惡的標準。

因為,我們是自己的主角,而自己永遠是善,從自己眼中看世界,看得順眼的,我們就說是好的善的,看不過去的,就說成壞的惡的了。

你說,從同性戀者的眼中看天主教,會不會認為他們是干擾同性戀婚姻的大惡魔呢?

還要舉例嗎?用血統界定善惡你說怎麼樣?

一個世紀前黑人在大部分白人眼中是惡、兩個世紀前猶太人在希特勒眼中也是惡。

幾個月前,還有幾位台灣的政府官員認為越南新娘生的小孩不該有育兒補助津貼。

善悪只是一種我們從小根深蒂固的分類概念,善是我們讚美別人的頌詞;惡是我們抹黑別人的手段。

我們喜歡用這種方法喚起群眾的認同,而且說真的,這種方法相當有用,因為,當人們的判斷情緒化以後,思考就停止了。

其實不只我們,這也是政治、宗教喜歡灌輸給人們的想法。

這件事要討論還有很大的空間,不過,我些說到這裡,其它的留給讀者自己想吧!

總之,一切的一切,非關善惡,關乎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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